家族企业夫妻相争的隐秘角落

2022-06-28
新闻来源: 成都遂宁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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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的冲突可能远非表面问题,也不仅是彼此立场和利益的分歧,而是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当事人自己可能都不清楚执着和维持冲突的原因,如权力、成长、管理、继承或角色等。


在家族企业领域,关于结婚、离婚、再婚的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均相对较少,但婚姻作为对家族企业影响尤为深远的重要因素,极易陷入八卦流言之中而疏于深入分析。冲突一旦从家族层面蔓延到企业层面, 往往意味着家族战争的激烈爆发。


研究者在家族战争系列研究中感到最为困难的是,不得不面对家族中最有争议,甚至是禁忌话题,其中不仅包括企业家们希望公开的故事,也几乎一定会涉及充满羞耻感和争议性的敏感话题,甚至是触碰到不同家族成员不愿意触及的悲剧故事—那些家族背后一系列隐形的黑暗之手(Eddleston与Kidwell,2013)。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场家族勇敢者的救赎之战?对家族争议或禁忌话题寻根求底的研究,从某种角度看也是对科学真理的无畏探索,有助于我们找寻到家族在危机时刻的应对策略,以及家族企业演化过程背后的基本原理(Eleanor,2017)。我们更希望通过客观分析婚姻破裂给家族企业带来的巨大伤害及发展过程,反思如何维护创之不易的家族企业,给其他家族企业提供有益的启示。


在“家族战争之夫妻相争之殇”系列中,我们选取了五组当代中国的家族企业样本——真功夫和地素时尚、葵花药业和沃尔核材、霸王集团和当当网、蓝翔技校和中证万融、高特佳和南菱汽车,基于其夫妻战争庭科学理论、家族企业冲突理论、婚姻理论等审视夫妻式家族企业,重点分析了面临关系压力点、婚姻破裂甚至走向离婚的夫妻式企业家,及其离婚过程中给家族企业带来的冲击及影响。


随着案例样本愈加丰富,我们更加发现仅通过双案例研究仍不足以囊括夫妻战争的全貌。接下来除了延续双案例以及引入多案例方法,我们将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中国上市公司,未来将深入分析超过30家上市家族企业案例,以便更深入、更多元地剖析夫妻式家族战争。


我们愈发痛心地看到,为数众多的家族企业正身陷家族战争囹圄之中,面对张力压力点的边缘仍不自知,处于冲突决堤的爆发点却依旧茫然,抑或深陷战火之中而危机四伏。唯此,我们更希望超越时空的禁锢,通过丰富的中国案例来洞悉家庭关系、家庭结构与家族企业交叉所引发的各种悖论。


唯有拨开冲突的迷雾,我们才能在面临离婚等家庭结构重大变化和断裂式家庭关系变迁的过程中,更加理性从容地应对冲突、管理危机。理论界更关注基于二手数据的量化研究,而实务界则过于注重家族的现实考量与隐密性,因此我们更希望能够跨越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鸿沟,通过跨学科的量化研究与微观案例的质性研究,细致入微地在家族企业的真实世界中进行探索,抵达家族战争不容忽视的隐秘角落,揭示家族企业的动态和隐性过程,正视家族成员人性之复杂幽深,进而试图熄灭极具毁灭性的家族战火。


但如我们仅以简单的家庭关系作为家族内嵌视角来研究夫妻相争之殇,还不足以呈现其冲突之复杂,所以我们需要将其他社会科学相关理论引入到家族企业研究领域,这也是近年来较新的研究领域,包括经济学、人类学、心理学和家庭科学等,以突破传统的家族概念。家族企业研究的核心之一是关系动力学与家族及企业目标的融合(Behounek与Kushins,2020)。家族企业学者逐渐达成的共识是,家庭科学理论有助于解释家族企业异质性,即家族之间的差异如何塑造家族企业之间的差异,以及家族企业如何反过来塑造家族。


家族企业研究的核心之一是关系动力学与家族及企业目标的融合(Behounek与Kushins,2020)。近十年来,跨学科的家庭科学作为分析家族如何影响家族企业的理论基础,已经成为家族企业学者高度重视的理论探索路径之一(贺小刚等,2020)。将跨学科的理论与模型真正应用于家族企业案例中所实际面临的困境,作为理解家族危机的有力工具,也正是我们在家族战争系列研究中的重要目标。


在这五组案例中,我们以跨学科理论为基础,与家族企业理论相融合,把社会学中的冲突理论与家族企业及组织行为学相融合,格拉斯尔冲突升级模型、托马斯-基尔曼(TK-BT)冲突行为扩展模型(以下简称TK-SK扩展模型)、五种家族企业冲突模式等模型用以分析夫妻冲突以及婚姻破裂过程中的冲突升级过程,以及对家族企业系统的冲击影响;而家庭科学中的婚姻理论、离婚理论作为社会学的组成部分,结合了社会交换理论、行为理论、危机理论等理论视角的研究;压力-脆弱(VSA)模型是将家庭科学、离婚理论与家族企业理论相结合,而家庭FIRO模型和家族企业冲突类型展示了夫妻权力动态变化背后的动力系统。图1展示了五组双案例采用的理论和模型交叉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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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夫妻相争系列的方法论


我们以夫妻关系的时间发展为轴,以时间序列法对夫妻式企业家从相识到共建婚姻、从出现感情裂痕和冲突到婚姻破裂, 甚至离婚后到再婚的全过程进行快照, 结合不同的理论模型进行分析,进而刻画在夫妻生命周期中可能引爆的关键事件、冲突模式以及冲突升级路径等(见图2)。虽然我们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 但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是, 许多夫妻式家族企业仍宿命般地走向终结。因应夫妻式企业家终结的时机不同,其冲突类型、脆弱-压力点、张力阀值及冲突升级过程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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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夫妻相争系列的时间序列研究法


例如对于霸王和当当的双案例中,我们引入了家庭FIRO模型和VSA压力-脆弱模型分析了企业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和家庭关系的不同阶段,展示出夫妻权力动态变化过程。如果将此模型扩展至其他案例中,同样可透视不同阶段的夫妻的角色变化和权力变化等。某些夫妻式企业家可能有一方选择淡出企业,如地素时尚的钱维、葵花药业的张晓兰;而夫妻共同领导权模式可能会引发更激烈的冲突和权力之争,如霸王和当当。


在本节中,我们将通过对相关理论、概念和模型的系统性总结,考察夫妻关系的核心作用,并将其延伸至家庭关系、家族结构,进而解读家族企业的复杂性。


夫妻式家族企业


中国家族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企业家婚姻状况日趋复杂、家族企业传承问题日益紧迫等众多问题开始显现,家族冲突正在成为家族企业中最引人注意的话题。性别动力学本身即具有制造张力和冲突的特征,而夫妻式企业家在引发家族与企业两个系统之间的矛盾、张力和冲突等方面更为典型。甚至有研究发现,大部分家庭冲突并非以家庭为中心,而是事实上以夫妻为中心(Blenkinsopp与Owens,2010)。中国原本就有夫妻搭档概念,而我们在本系列研究中采用了“夫妻式企业家”和“夫妻式家族企业”等概念。


夫妻式企业家


在家族企业研究领域,夫妻式企业家有专门的定义,即Copreneurs。最初由Barnett于1988年提出,即Couple(夫妻)和Entrepreneur(企业家)两词的合成词,特指由夫妻双方共同创业、拥有并经营企业的夫妻合伙创业模式,这也是家族企业广泛采用的方式。主要特征包括分享股权、承诺、责任、风险或管理等要素、生活相互交叉、合作关系平等。夫妻式企业家的基础是婚姻关系,其他基础还包括夫妻作为商业伙伴关系的愿景,以及基于平等、互信、共享和合作伙伴之间的亲密关系(Barnett,1988)。


合伙创业的夫妻彼此之间不仅有对企业的承诺,还有对生活的承诺,将工作和个人领域结合起来,共享和分享企业目标、愿景和风险(Thompson,1990)。一方面,夫妻之间相互交织的多种要素可能会使企业和婚姻更稳固,但另一方面也会在家族与企业两个系统之间产生冲突、混乱和变化(Caudill与Ponthieu,2010)。


配偶资本


真功夫和地素时尚、葵花药业和沃尔核材,以及霸王集团和当当网三组双案例均是“夫妻式企业家”的典型代表,都是夫妻共同创业,家庭社会支持等配偶资本在新公司成立期间至关重要(Davidsson与Honig,2003)。在创业期“配偶资本”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极大。在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夫妻在企业中角色和权力的动态变化在不同阶段均呈现出典型特点,冲突也更为激烈。


配偶资本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的总和,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资本。婚姻状况和家庭社会支持等配偶资本在新公司创办过程中至关重要(Davidsson与Honig,2003)。明尼苏达大学Sharon M. Danes教授认为配偶社会资本是指通过配偶的关系网络和人际交往的社会关系结构演变而带来的弹性(Danes等,2008)。企业家的夫妻关系本身就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形式之一,有助于实现家庭目标和企业目标(Danes与Lee,2008)。配偶社会资本取决于其社会关系的质量、内容和结构,以及如何从家庭系统向企业系统传递(Coleman,1990;Wright 等,2001)。


我们可以从配偶资本视角分析夫妻涉入到企业的程度,例如张晓兰在葵花药业最初创业过程中,提供了包括社会网络和专业知识等在内的“配偶资本”,而在2008年儿子出生之后,她就逐渐淡出管理,主要承担家庭内部事务。张晓兰虽然也曾参与五常葵花改制,但其最初并未曾参与关彦斌的创业过程,所以最初愿意接受10亿元现金的离婚赔偿——尽管她仍对关彦斌传记中对她的评价耿耿于怀。


从家庭嵌入视角来看,女性在家族企业中涉入程度和情况更为较复杂。夫妻式企业家代表了共同创业的最高参与水平。在许多家族企业的创业过程中,女性的作用大体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女性的隐性作用在企业文化和家族系统的角色和规则中是无意识地融入的(Danes与Olson,2003;BukowitzHollander,2002)。家族企业研究中将女性在家族企业中发挥的角色和作用,分为无薪劳动、家庭管理、利用社会网络和专门知识、配偶领导和无形贡献等,而且随着家庭和企业结构的变化而调整(Blenkinsopp,2010)。所以夫妻关系和冲突在家族企业中更为复杂而微妙。女性在预期的家庭角色和企业角色之间挣扎,更容易受到角色冲突的影响(Cole,1997)。


现代家庭关系


而从现代社会结构角度再来研究婚姻,可以作为可简化的“家庭单位”进行考虑,甚至将其他亲属关系排除在外。父母重于婚姻,导致以单一血统来定义核心家庭。有的家族企业学者认为家庭责任是由“核心”或“夫妻”为家庭单位来实现的(Gary与Sharon,1997)。


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显示了中国的新型家庭关系正在经历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化,变得更加民主而平等。变化之一是从“血亲主位”转变为“婚姻主位”,家庭关系的轴心由血亲纵向关系转变为夫妻横向关系;二是从父系主导转变为夫妻平权和亲子平权,由小家庭本位取代了大家族本位,家庭的私人性和独立性得以增强。随着新型婚姻关系和婚姻模式的确立,个人本位或夫妻本位的婚姻制度取代了家族本位的婚姻制度。


这种转变在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中更为典型和复杂。在家族企业情境下,亲属关系模式是动态变化且具有包容性的。大多数企业家在战略和战术上均通过调动亲属关系和婚姻网络来获取企业发展的资源(Stewart,2010)。我们在五组双案例中都看到了夫妻式家族企业在创业期中配偶资本发挥的重要作用:例如,霸王集团创业初期,万玉华的专业能力和雄厚资源;再如,当当创业初期,俞渝的投资背景和李国庆的专业能力。


因此,对于夫妻式企业家来说,不断巩固自身家庭最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经受住企业发展期面临的压力,以及变革期面临的严峻挑战(Kadis与McClendon,1991;Stafford 等,1999)。


“家庭生命历程”与“夫妻生命历程”


家庭关系能够影响家族企业的决策及绩效等(Combs 等,2020)。家庭科学作为研究家庭及其结构、关系、管理和结果的学术领域,为解释家庭关系要素、家庭成员角色和家庭动态变迁等因素如何塑造企业家族提供了洞见。


家庭系统中的成员角色是以血缘、姻缘等社会关系为基础而确定的,而企业系统中的成员则主要以专有性的股权资产或人力资本投入以及职权责任而确定的。这两个体系中的成员组成可能相同,但其目标、过程、职责等可能差异较大(贺小刚等,2020)。


我们在夫妻相争系列中通过双案例研究方式,拆解了家庭变迁过程中最具冲击力和影响力的离婚过程,结合家庭关系的重大变迁以及家族成员的角色重构,以及家庭科学、心理学等跨学科理论和模型,更深入刻画以夫妻为核心所带来的复杂家庭关系变化,以及由此形成的对家族企业演化动因以及最终对家族企业的影响。


几组双案例中还呈现了离婚前后的不同阶段:霸王与当当从夫妻决裂开始,不惜开始互相毁灭;真功夫和地素时尚则是在离婚多年之后,为了争夺新的家族利益而战火重燃;葵花药业和沃尔核材则是再婚或者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又再度重算旧帐。


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模式以及不同家庭关系引发的冲突既会带来消极影响,也会带来积极影响。家庭发展理论描述家庭在其中如何经历系统的变化(Combs 等,2020)。我们可以通过生命历程视角来分析家庭及夫妻关系,例如,“家庭生命历程”是指包括核心家庭、扩大家庭、离婚与丧偶形成的单亲家庭等多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家庭生活形式(曾毅,1988)。由于家族与企业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因此将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纳入家族企业至关重要(Jaskiewicz 等,2017)。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研究员王跃生主张以“夫妻生命历程”方法进行家庭研究,是指夫妻自结婚之后所经历的主要生命阶段,尤其是以主要生命事件为节点,例如结婚、生育等为主干。夫妇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反映了夫妻在不同阶段的生存载体和特征。其中特别强调以家庭为载体和依托,以夫妻生命历程事件和以子女的存在状态以及成人后是否独立生活为分支,揭示夫妻在不同阶段中所呈现的家庭形态。不仅是结婚所形成的独立的生活单位,而是以夫妻的实际生活的家庭为载体(王跃生,2018)。在夫妻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家庭结构也会有多种类型。


家族战争的深层动力


我们在案例中虽然以离婚作为夫妻生命历程中的关键事件,研究家族冲突及对家族企业的冲击。但是,夫妻相争系列研究并非仅以离婚为核心,而是以婚姻过程中最具冲击力的各个关键节点,配合时间序列法、过程分析法等,剖析家族系统层面夫妻婚姻的动态变化,以及家族企业系统层面的权力动态过程。


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在当代中国转型社会中正在发生着颠覆性变化,而从这五组案例中,我们发现面临离婚的夫妻式企业家远比表面上所显现的更为错综复杂,甚至家族企业定义都面临着重新界定。例如真功夫和葵花药业等案例中都存在非婚生子女、继子女等现象,作为非传统家庭正在影响着家族企业传承格局,这些巨大的隐性力量不容忽视。


混合型家庭包括离异夫妻、再婚配偶、同父异母或继子关系,超越了通常社会生物学的传统家庭概念,需要扩展新的家庭定义和家庭模式。因此我们在本专题中以夫妻关系为基础,进一步重新去厘清“家庭”及“家族”的定义,因为这是研究家族企业尤其是夫妻式家族企业的关键基础。


社会学中的家庭科学包括家庭变迁、代际关系、家庭关系、家庭制度、婚姻研究、离婚理论等领域,分为家庭关系、家庭成员角色、家庭变迁等主题。家庭关系描述了家庭成员互动的不同方式,如家庭系统理论、家庭沟通模式理论等,为分析家族企业的复杂家庭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尤其有助于我们分析家族企业的异质性。


家庭  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家庭一般是指包括父母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生育单位。传统概念上的家庭由异性的已婚夫妻以及居住于同一家户的未成年子女构成(BehounekKushins,2020)。人类学认为家庭在文化上属于模糊概念,因为家庭联系的类型和强度在不同的群体和文化之间差异极大(Levi-Strauss,1969)。


家族  在西方,“家族”的一种定义是通常指通过血缘或婚姻联系在一起的人群。这个定义突出了产生家庭的两种基本机制:第一种是横向的婚姻原则,将不同的个人和群体联系在一起,并建立新的家庭群体;第二种是纵向的血统原则,以时间为轴线,在几代人之间“向下”将个人和家族联系在一起(Belenzon,Patacconi与Zarutskie,2016)。


家庭动力学 在中国,将“家”作为社会理论的研究方法,源于实体性家庭还有具有多重面相的家庭隐喻,包括基于血缘纽带引申出来的自然情感、支配和家政,以及在伦理层面的纠缠及结果(肖瑛,2020)。


不论是人类学、社会学还是家族企业理论,都把夫妻关系作为核心家庭定义的基础,进而延伸至家族和家族企业。这种方式深刻地影响了我们所探究的家族企业的边界,以及家族战争的深层动力学。例如,有的学者假定家庭为“核心”或“夫妻”家庭的定义,通过家庭的社会法律地位,即法律认可的社会行为和关系来界定家庭;而有的学者主张通过家族企业的组成部分来定义家族企业的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家族企业学者对企业的战略、财务、决策等方面的差异比对家族差异更为敏感(Behounek与Kushins,2020)。


家庭结构、家庭组成、社会责任、婚姻现实意义以及家庭法律定义的变化越来越大(Rothausen,1999)。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细微差别来描述家庭企业的独特性,认为一般基于法律定义上都未能完全刻画家族企业的特点和实质,他们主张应该从行为、意图和视角来定义,以寻找家庭定义的一致性(Chrisman,Chua与Sharma,1999)。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有的学者认为家庭的概念并非普遍性的,甚至不存在家庭的普遍概念,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境、文化背景和时间不同,来做不同类型的定义(Fortes,1959)。


我们通常仅根据法律来定义家庭身份,除了对配偶和子女承担最低法律责任外,难以提供家庭成员之间资源分配的足够洞见。家族企业学者建议在家族企业研究中关注家庭(Aldrich与Cliff,2003),作为解释家庭异质性的有效方式。


美国Eric R. Kushinsa和Elaina Behounek两位学者在2020年主张从社会学出发,根据社会法律、社会生物学及基于角色的家庭视角,对不同类型的家庭结构、家庭关系进行识别和评估,以及对企业的深层影响(Eric与Elaina,2020)(见表1)。


表1 不同的家庭定义及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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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社会法律视角来看,现代社会中通常将婚姻作为可简化的家庭单位来考虑,即假定家庭为“核心”或“夫妻”家庭。通过法律认可的社会行为和关系来界定家庭,而将其他亲属关系最小化,甚至排除在外。


第二,从社会生物学视角来看,根据进化生物学的观点,社会行为是由遗传关系和繁衍潜力所驱动。例如父母对子女进行歧视性的资源分配(金钱和时间),继子女从继父母那里得到的资源比从亲生父母那里得到的要少。葵花药业案例中张晓兰之子宋萌萌作为关彦斌的继子,仅获得了少量股份和非核心家族产业,而作为关彦斌亲生子女的关一和关玉秀则早早被安排接班事宜。


第三,从角色视角来看,家庭主要是指基于广泛认可的规范或根据个人对彼此的责任来确定家庭成员,即使有些家庭成员并未被法律承认,但仍然扮演着照顾、资助、陪伴等情感、经济和心理支持的家庭角色。这在实质上形成了相互依赖的行为模式。


混合式家庭  有的家族企业学者主张,社会法律视角和社会生物学视角未能充分解释家庭的动态关系,应当采用基于角色或行为的混合性定义,从而更多地纳入传统和非传统等广泛多样的家庭形式。随着中国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家庭结构不断变化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的弱化,家族对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获取将受到更大的限制,而家庭构成的变化则带来了更加开放的家庭关系网络(Zellweger与高皓,2021)。


我们在家族战争系列中采用了混合式家庭的定义,这样有利于更细致剖析基于角色和行为的家庭关系和行为动力学。虽然这给实证研究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但对于家族企业而言却是尤其必要的。例如,随着企业家非婚生子女的增加,代际之间的财富传承、资源转移、股权传承和企业传承等方面都在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新挑战,而多重的配偶和子女关系则会引发更多的家庭冲突及诉讼Zellweger与高皓,2021)。这些论断在夫妻战争系列中得以充分体现,例如真功夫和葵花双案例中,夫妻冲突爆发或离婚的触发事件都是一方隐藏地下的非婚生子女突然曝光,而沃尔核材的重新股权分割则是因为签署离婚的补充协议。


在当前更为多元化的社会现实之下,企业家的家庭与子女关系更为复杂,家庭与家族内部的角色和行为也更错综。有研究发现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家族企业缺乏合适的继承人,因此许多企业家不顾民事惩罚的风险,选择生育多个子女(Cao与Cumming,2015)。


夫妻相争的冲突模式


我们结合夫妻式家族企业、家庭科学视角、家庭的社会学混合式定义等理论,将家庭、家族及家族企业的概念外延扩大之后,能够更系统地审视夫妻关系的变化、夫妻冲突的特殊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毁灭性家族战争。


如前所述,大部分家庭冲突以夫妻为中心,而并非以家庭为中心。夫妻冲突作为家庭的核心冲突,与其他类型的家族冲突有着根本的不同,危害性也更大,影响更深远。本系列研究主要采用的模型之一是格拉斯尔冲突升级模型,而且这些案例可能会到达同归于尽的双输境地。沃尔核材案例采用了托马斯-基尔曼(TK-BT)冲突行为扩展模型,刻画了更为激烈与极端的负面情绪和关系冲突(Baumoel与Trippe,2015)。


夫妻一旦走到离婚的地步,就极易呈现出极端的破坏性。与其他关系的冲突(如兄弟、父子等)相比,夫妻冲突往往更为激烈和决绝,难以化解。夫妻冲突所持续的时间也往往更长,更为深远,从而引发原核心家庭系统的崩溃,与此同时,家族企业、子女抚养及下一代传承等问题又伴随期间,无法回避,甚至会循环升级。


在霸王和当当双案例中,我们深入分析了夫妻冲突的五种类型,其中最典型的是工作-家庭冲突,来源于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张力,而身份冲突可能是最具威胁的冲突,无法通过寻找共同利益而解决。传承冲突则是夫妻式企业家之间最终被迫裹挟进入的冲突,子女的股权传承和经营接班往往会立即加速。


虽然五组双案例采用了不同的冲突升级和管理模型。冲突模型强调其时间序列性,通过创建夫妻关系的关键事件的时间线和冲突的不同阀值表现。TK-BT冲突行为扩展模型以关系和实质性问题为冲突变量,离婚夫妻及其利益相关者面临严重的系统性冲突,许多争端无法单独解决。因此,不能仅满足于解决多个单一争执点,而是要持续解决系统性冲突――这才是唯一可持续的应对之道(Baumoel与Trippe,2015)。


我们在前述案例中也强调,家庭成员的冲突可能远非表面问题,也不仅是彼此立场和利益的分歧,而是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当事人自己可能都不清楚执着和维持冲突的原因,如权力、成长、管理、继承或角色等(Kave,2010)。


为了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必要提出传统上可能被视为禁忌的话题,追踪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阐明背后的家庭恐惧和焦虑,甚至放到桌面上来不断地检查和权衡。家庭系统经历的压力事件逐渐减少,缓冲了企业系统的压力(Danes,2006)。夫妻式家族企业的离婚过程往往持续很长时间,不乏长达十年的案例,甚至会一直延续到再婚家庭,形成事实上的“双核心家庭”。由于家族企业冲突与一般的组织冲突不同,因此通常的争议解决模型也无法完全适用。我们未来将继续引入新的冲突模型和工具,结合家族企业的不同状况来分析案例。


中国现代社会转型下的家庭结构变迁


近年来中国经历了深刻的社会转型,在当代社会变动的社会学研究中,社会的结构性变革带来了包括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与价值体系等方面的明显变化,包括社会体制转变、社会结构变动和社会形态变迁等(宋林飞,2002)。社会转型还包括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社会面貌发生革命性变革的表现,从缓慢量变到质变(王跃生,2018)。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国家庭结构的整体变迁


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6》,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全方位的整体变迁,包括家庭观念、家庭制度、家庭形态、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生命周期等。在社会快速转型、城镇化推进等背景下,中国家庭经历着从传统家庭结构到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呈现家户小型化、结构核心化、居住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家户的平均规模从2000年的3.44人下降至2014年的2.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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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民政部《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

图3 中国家户日趋小型化(1911-2012)


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家庭规模变化趋势包括扩大家庭减少,生育子女减少,核心家庭增加,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进入21世纪,双人家庭和单人家庭数量迅速增加,家庭规模从小型化日趋走向微型化。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已婚夫妇或以及其未婚子女的核心户成为主导类型,约占到六成。中国的家庭类型呈现多样化等特点,主要家庭类型包括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分别占到全国家庭总数的60.9%、23%和13.6%。尤其是2000年以来,单亲家庭、隔代家庭等家庭类型快速增长。家庭结构简单化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从以夫妻、亲子、同胞等多轴关系结构为主,转变为以夫妻、亲子的双轴关系结构和夫妻单轴关系结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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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民政部《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

图4 各类核心家庭的变化


高离婚率


高离婚率使得家庭的稳定性下降。民政部数据显示,2004-2012年的离婚数量增加了86.4%,离婚率从1.3‰提高到2.3‰。中国民政部发布的《2017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年度统计数字从2010年的267.8万对增加至2017年的437.4万对,离婚率从2‰上升至 3.2‰,呈明显增长态势。离婚带来的家庭结构变化之一是形成重组家庭,这意味着非传统家庭人数较多、结构较复杂。


家庭科学现代化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古德认为,在某国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父系权威的家庭制度向平等的夫妻式家庭制度的转变,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将在世界范围内趋同(古德,1982)。这样的社会转型及家庭变迁视角,有助于我们研究家族企业的家庭关系和家庭变迁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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