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纠纷的55条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01.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

发布时间:2024-06-07 10:28:17
原告诉请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能否认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并以此确定管辖地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按照“争议标的”种类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并以此确定纠纷管辖地。但是,人民法院在认定“争议标的”时,不能把“争议标的”等同于诉讼请求。“争议标的”应依照争议的合同义务或者合同的特征义务来确定,也即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因合同义务的履行而发生合同纠

发布时间:2024-05-31 10:25:52
四川印发《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

(试行)四川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推动公职人员同民营经营主体坦荡真诚交往,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3月28日,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印发《四川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 明确指出公职人员要光明磊落与企业交往,主动靠前服务。可依法

发布时间:2024-04-03 15:04:45
经国务院同意,国办印发重要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3月28日(本文有删减)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

发布时间:2024-04-03 14:34:14
工商联法律微讲堂 | 第十五讲: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发布时间:2024-04-01 14:31:16
工商联法律微讲堂 | 第十四讲:常见合同的法律风险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所涉金额较大,合同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有的合同标的的最终所有人或使用人系不特定的社会主体,建设工程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实践中不规范的合同行为极易造成诉讼纠纷,不仅关系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还极有可能关涉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注意以下风险点:(1)工程发包企业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如发包企业不能按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发布时间:2024-03-25 14:28:17
刚刚,两高发布最新刑事案件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3月15日法释〔2024〕4号  &n

发布时间:2024-03-23 10:51:23
工商联法律微讲堂 | 第十三讲:常见合同的法律风险点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1)关于技术成果的权属区分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对职务技术成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利益分配,可以合

发布时间:2024-03-18 14:25:40
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审理指引

前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不断探索和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有利于提升投资者的积极性,激发创业活力,但实践中也出现股东认缴期限过长、注册资本虚高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影响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为此,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责任承担以及五年最长认缴期限,完善了公司资本制度,同时,增加列举了可以用股权、债权非货币财产出资等制度,有效平衡了

发布时间:2024-03-18 10:50:30
法务部:新公司法下公司章程调整内容指引|更新版

新公司法已颁布,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公司法的施行,各公司的章程需相应调整,特别是存量企业,到底哪些公司章程内容需要作出调整,大家都比较关注。『法务部』陆续推出了专业的《新公司法下公司章程调整内容指引》。来源:公众号『法务部观察』在原有篇章的基础上,本次更新主要是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出资公司等章程调整内容。《法答网精选:公司股权+金融担保|专题篇》《公司法修订|公司资本制度规则

发布时间:2024-03-16 10:49:21